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政局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政局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5、评审日期:**年8月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汴顺财磋商采购-**-** |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政局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 (略)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号院**号楼一层**室 | **.**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栗栋艳(组长),华军,席志东(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部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政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略)
地址:(略)B座7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