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
2、项目名称:嵩县环境保护局**年**个乡镇空气站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嵩县政采磋商(**)**号 | 本项目地址位于洛阳市嵩县。服务内容为:1、对全县**个乡镇空气颗粒物参数**年度运维。气态污染物(NOx、SO2、O3、CO)四参数不超过3个月份运维服务,严格按照国标定期运维合格规范开展。2、运维期间各参数上传率必须达到当月国家要求传输率以上。3、保障各个站房的运维期间安全、防火、防雨、网络等正常工作。4、保障数据高质量传输到国家、省、市平台,处理好数据传输中的一切问题。5、维护好各个空气站正常运行下的一切问题(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 (略).**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嵩县环境保护局**年**个乡镇空气站运维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一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孟鸿政、陈予宏、宋文琦。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