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涧滨水城核心商业区和南京南路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安政采磋商(**)**号 | 本次采购主要对新安县涧滨水城核心商业区和南京南路两侧区域进行城市设计;项目总规划面积**.**公顷,其中**.**公顷规划范围成果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深度,其余部分研究范围达到“新区详细规划现状调研阶段”深度,并提供研究区域城市设计布局模型,提供研究成果 | (略) | 西安曲江新区登高路**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B座**层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涧滨水城核心商业区和南京南路两侧区域城市设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满足专家评审会成果要求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满足新安县委、县政府各级会议审议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会议 |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 满足专家评审会成果要求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满足新安县委、县政府各级会议审议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会议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娜(磋商小组组长)、吴亚启、韩磊(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标(**)**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7幢2-**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