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成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LZB-(略)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5、评审日期:**年8月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1 | 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略)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西玛大道**号新乡市科创孵化园**。 | 1.** | % | ||||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所有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等监理工作。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娇娇、张显扬、黄子炎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郏县税务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发布时间:**年 8 月 8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