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
2、项目名称:(略)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服务内容:向采购方提供案件线索推送、网站技术渗透、侦查策略谋划、账单话单分析、电子数据分析,远程取证协作,互联网数据查询、程序逆向分析、证据链条分析、抓捕审讯指导、侦查战法提炼、法律政策咨询等项服务;
(3)服务方式:驻场服务和远程服务;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3年。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汝阳政采招标(**)**号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郑州市经八路6号院 | **.5%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略)互联网大数据精准分析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郭德科(组长)、王小庄、师伟、王红松、王红欣、商学增(业主代表)、杜豪(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成交服务费依照洛财购[**]3号中代理费支付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