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项目
二、采购编号:清采竞谈-**-2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5日
四、评审日期:**年8月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E(略)**D0(略)** | A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物资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城关镇政通大道南段路东 ** 号 | **.** |
E(略)**D0(略)** | B包:监测点系统升级改造 | (略) | 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与淇水大道交汇处恒大公寓**室 | **.** |
七、竞谈小组名单:王万营、杨青菊、陈少杰(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执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A包:(略);B包:(略)。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8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日期:**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