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2、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LSGZ[**]**-ZC**
3、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瓦窑沟乡**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6、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SGZ[**]**-ZC** | 本工程为卢氏县瓦窑沟乡**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包含新建M**浆砌石河堤、河道平整、原有河堤基础加固、新建污水管道、污水井、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临时房屋、其他临时工程等项目。 | (略) |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院内**号 | (略).** | 元 |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卢氏县瓦窑沟乡**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日历天 | 程敬华 | 豫(略)** |
三、评审信息
1. 开标日期:(略)**时**分
2. 开标地点:(略)
3. 评标地点:(略)
4.评审专家名单:付国斌(组长)、李峥、许海峰(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9F**HF**
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法定代表人:路志杰
项目经理:程敬华
证书名称及注册编号:二级建造师、豫(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成交价,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略)-(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卢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