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 伊川政采磋商(**)**号 | 本项目为伊川县葛镇葛寨村-双头寨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km/h,起点 K0+**位于双头寨村,向南经过葛寨村,终点K2+**,全长2.**km。本项目原有为水泥混凝士路面,路面宽4.5米。本次实施主要内容为路面病害处理,沥青混凝土改造及沿线安全设施施工。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鸣皋镇鸣酒路**号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 1 | 伊川县交通运输局**年伊川县葛寨镇葛寨村至双头寨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 | 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 **日历天 | 许浩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丰庭、王凯、侯瑞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件规定及“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的**%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结果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伊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略)E区**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昌(河南)(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