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洛宁竞磋-**-**
2、项目名称: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同心路(永宁大道—滨河北路)段绿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宁政采磋商(**)**号 |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同心路(永宁大道—滨河北路)段绿化项目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邙岭镇杨庄村4组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 1 |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同心路(永宁大道—滨河北路)段绿化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日历天(养护期:一年) | 王亚周 | (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红占、姚玉安、苗玉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