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号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略)关于清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事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一标段:清收金额的**%;二标段:清收金额的**%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6、评审日期:**年8月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一标段:(略)代偿款项进行清收,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尽快回收。二标段:(略)代偿款项进行清收,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尽快回收。
2.服务期限: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为**个月。
三、结果情况
一标段:
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标段予以废标,特此告知相关当事人。
二标段: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略)(便民服务中心五楼)
中标金额:清收金额的8.5%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明军、秦艳、冯立新、常红花、赵振华(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二标段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计算方式:实际回款金额中标报价(清收金额的比例)。中标金额**万(含)以下部分按照千分之十七收取,**万-**万部分按照千分之十二收取,中标人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二标段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分;排序2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分;排序3河南执星律师事务所,最终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焦作市(略)
联系地址:(略)B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杨女士
电话:(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