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洛宁县**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5、评审日期:**年8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洛宁政采磋商(**)**号 | 为**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施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福禄街**号奥兰花园**号楼8层**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洛宁县**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个月 | 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付法凯、马政欣、丁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依据豫招协[**]**号文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