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报告.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正文 (2).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最终排名表.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年嵩县闫庄镇牛羊产业发展示范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嵩县政采磋商(**)**号 | 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年嵩县闫庄镇牛羊产业发展示范区项目 | (略) | 嵩县纸房镇上纸路移民小区3幢一楼**室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年嵩县闫庄镇牛羊产业发展示范区项目 |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王洁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肖翠萍、车现斌、杜建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