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嵩县政采磋商(**)** 号
2、项目名称: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嵩县德亭镇天山路旅游通道景观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嵩县德亭镇天山路旅游通道景观提升项目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纸房镇伊东新区金山水岸1号楼楼下门面房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嵩县德亭镇天山路旅游通道景观提升项目 | 本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雷明方 | 豫 (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聪燕、张瑞英、奚洪浩(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洛财购[**]3 号文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补充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嵩县德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自贸大厦5楼A区5-**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