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宜阳竞磋-**-**
2、项目名称:**年宜阳县农村饮水安全饮水工程消毒柜配套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宜阳政采磋商(**)**号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宜阳县**个乡镇**处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消毒柜购置及安装等。 | (略) | 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下河头村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消毒柜 | 鲁瑞远达 | LR-** | ** | / |
| 2 | 安装调试费 包含:连接管道(PE材质)、阀门、控制开关、电线、加药试剂、安装费、运费等 | 鲁瑞远达 | /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栾素青、朱修元、王迎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洛财购【**】3号文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阳县水利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A区6座**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