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二、项目编号:乐采购磋商-**-**三、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及媒介:本项目于**年8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四、变更内容:原内容: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号文件规定的6%—**%提高至**%—**%,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本项目则给予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变更为: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号文件规定的6%—**%提高至**%—**%,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本项目则给予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五、联系方式:(略):南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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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略)发布时间:**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