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孟津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年孟津区送庄镇盆养牡丹产业园集体经济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孟津政采磋商(**)**号 | 新建日光温室、遮阳棚、冷库及其附属设施等。 | (略) | 林州市原康富康大道1号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年孟津区送庄镇盆养牡丹产业园集体经济项目 | 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范围(如有)所包含的内容 | **日历天 | 周婷 | 豫(略)0(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炯、郭永苇、安致枫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洛阳市孟津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法人或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