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编号:偃政采磋商-**-**
2、原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年中央水库第二批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更正信息
原公告中: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现变更为: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2、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D座**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