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商丘分行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梁园区、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提存款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梁园区、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提存款系统建设项目
2、拟采购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内容是法院提存案款管理软件系统,提存案款管理软件系统是在现有“一案一账号”系统中增设提存款管理模块,实现提存模块通过列表、图形等形式展示执行案款从提存到发放的全过程,同时,通过执行案款监管平台,对辖区法院的提存款账户和每笔提存款的提存发放进行全过程监管。具体功能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二、单一来源公示发布日期及媒体:
**年7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同时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在公示期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提出异议。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年8月**日**:**(北京时间)
2、评审地址:(略)
四、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略)
成交报价:(略)
服务期限:系统建设期5日历天,系统运营后终身免费维保。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略) 购 人:(略)商丘分行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施政杰赵璞熹
联系电话:(略)-(略) (略)
联系地址:(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略)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