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博爱县太焦铁路环保区征迁安置小区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4.评审日期:**年8月**日
二、中标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采购电梯**部 | (略)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1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电梯 | 森赫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
史红军、董荣校、张涛、董丽君、张生庆(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收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略)。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略)/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废标情况
(略)(略)未出具本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评审标准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略);最终得分:**.**分;排序2:(略);最终得分:**.**分;排序3:(略);最终得分:**.**分;排序4:(略);最终得分:**.**分;排序5:(略);最终得分:**.**;排序6:(略);最终得分:**.**;排序7:(略);最终得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1:博(略)
地址:(略)C**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名称2:(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略)
项目联系人2:毋先生
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博(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发布时间:**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