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正文1.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评标报告.pdf评标委员会信用承诺书.pdf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伊滨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及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滨政采招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伊滨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及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伊滨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及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伊滨政采招标(**)**号-1 | 详见招标文件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9幢市民中心西塔楼8楼** | (略).**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组长)、唐晓明、郭忠欣、赵俊霞、王伟浩、温许航、王训南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协议约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健医保局
地 址:(略)A座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