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涧西区人民法院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涧西区人民法院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涧西企采招标(**)**号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概况:涧西区人民法院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显示系统、专业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等。
5、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采购、运输(到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配合完成验收所需要的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货物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9、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日
2、变更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5日
3、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年8月**日;
2、评标地点:(略)
3、评标委员会名单:唐军(评标委员会主任),李有利,崔文,李延哲,陈天豪
四、定标情况:
中标单位:(略)
中标价:(略).(略)
中标单位地址:(略)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号文的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共计(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楼商铺裙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4、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略):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年8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DZ】涧西区人民法院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评标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