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交通技师学院新能源汽车专业一体化实训室——电池与充电实训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9日
5.评审日期:**年8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明路**号院9号楼西2单元8层附**号 | 元 | |||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4套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建彬、郑琪、申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收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缴纳开户名称:(略)
成交服务费缴纳账号:**(略)**
成交服务费缴纳开户行:(略)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略)/(略)
成交服务费:(略)人民币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交通技师学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