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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 |
| 2、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年汝阳县十八盘乡木庄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汝阳政采磋商新(**)**号-1本项目为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年汝阳县十八盘乡木庄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主要为村部铺设沥青,地砖,修建挡土墙,路面硬化等内(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文化路汇金城4号楼4-2-**室**,(略)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年汝阳县十八盘乡木庄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日历天张良豫(略)0(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杰、杨杰、刘海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
| 收费金额:6,(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B-7幢2-**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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