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略)受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的委托,就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公开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HLZB-(略)
1.3服务地点:(略);
1.4资金来源:学生自费,自愿购买;
1.5招标范围:负责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学校食堂经营及相关服务,就餐人数共约**人,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学生提供午餐餐饮服务,只限于本校师生就餐,不得对外营业。经营者自行负担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原材料、水电气、设施设备器材维修、保养、更新等所有经营费用。
1.6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中标信息
经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略)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通用食品质量标准和现行食品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确保无责任事故、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嘉鑫、丰腾飞、马萍、周永刚、杨炜(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次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锦艺实验小学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