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瀍河政采磋商新(**)**号
采购编号:瀍政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年洛阳市瀍河区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瀍河政采磋商新(**) **号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年洛阳市瀍河区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设计项目涉及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翟泉村、金村、韩旗村、龙虎滩村;建设规模: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设计; | (略) | 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号万国银座2幢**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
1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年洛阳市瀍河区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设计项目 |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徐建红,张宝龙,王文广(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3号文件中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由成交人(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