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接受委托,就安阳县第七中学校服选用项目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县第七中学校服选用项目
采购编号:HN-LDZB[**]0(略)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 8 月** 日至**年8月** 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8月**日
磋商地点:(略)
磋商小组名单:王京飞、江景霞、冯利华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金额:(略)/套
得分:**.**分
中标单位地址:(略)
六、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第七中学校服选用小组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