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后方乡明达小学等7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审日期:(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E(略)**D0(略)** | 负责后方乡等 7 所学校 **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和配送,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孙口镇中兴大道 | **% |
E(略)**D0(略)** | 侯庙镇伍维小学约 ** 人,宏志小学约 ** 人,新世纪小学约** 人,红庙小学约 ** 人,享受营养餐(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孙口镇金水南路 ** 号 | **% |
E(略)**D0(略)** | 负责后方乡等7所学校**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和配送,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孙口镇中兴大道 | **% |
七、磋商小组:刘红刚、樊红军、袁乾印(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标包:(略);第二标包:(略);第三标包:(略)。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前县教育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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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后方乡明达小学等7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9).pdf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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