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郭店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企业沿线生态治理通道绿化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栾川政采磋商新(**)**号-1主要内容为场地内土方回填,栽植桂花、百日红、女贞树、小叶造型树等乔木,栽植石楠球等灌木,栽植竹子,草坪铺种。(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略)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穆店乡人民政府院内**号1,**,(略)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郭店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企业沿线生态治理通道绿化工程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日历天潘红建豫(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钱晓苏、张丰仪、李慧;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 |
| 收费金额:**,(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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