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商丘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中心的委托,就商丘市机关事务中心商丘市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机关事务中心商丘市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项目编号:商财采招-**-**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
3、评审委员会名单:组长:孙共明 成员:王舜,皇甫庭,孙共明,王茹楠,赵钢(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商丘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中心确认中标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 标 人:(略)
中 标 价:(略)元 大写:贰佰叁拾肆万元整
注册地址:(略)
第二标段:
中 标 人:(略)
中 标 价:(略) 大写:捌拾玖万肆仟元整
注册地址:(略)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商丘市机关事务中心商丘市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服务范围:机关餐厅服务 服务地点:(略) 服务时间:3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服务类 |
名称:商丘市机关事务中心商丘市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服务范围:风味餐厅服务 服务地点:(略) 服务时间:3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第一标段:(略):食品经营许可证、审计报告、纳税凭证、社保证明、信用查询结果未上传供应商企业主体诚信库,不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9.**分;最终得分:**.**分
2、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5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9.6分;最终得分:**.1分
3、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2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2分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5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9.**分;最终得分:**.**分
2、投标单位:商丘(略);主观因素评分:**.6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6分
3、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1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9.**分;最终得分:**.**分
4、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9.**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第一标段:(略);第二标段:**.**。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中心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