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遂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遂政采招【**】**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遂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5、评审日期:**年8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遂政采招【**】**号A |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遂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 (略) | 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金山路交叉口CBD国贸中心爱克首府**栋1单元二十层 | (壹佰肆拾万元整)(略).(略) | 服务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遂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 遂平县 | **年遂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 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服务质量目标,以合同约定为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凤(评委组长)、范凯(采购人代表)、吴飞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8月**日 至 **年9月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投标人对成交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经开)航海东路**号商鼎大厦**、**、**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