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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 |
| 2、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解决涉案车辆停放保管和拖车费用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汝阳政采磋商新(**)**号-1本项目拟租赁社会经营性停车场一个,作为涉案车辆临时停放、看管场所汝阳县车安停车场汝阳县城关镇酒厂东三一堂南**,(略)/年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解决涉案车辆停放保管和拖车费用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3年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杰(组长)、麻志周、赵英豪(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3、成交供应商最终分数:汝阳县车安停车场 **.**。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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