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就郑州市常州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唱价、评审,现将本次比选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常州路(渠北路-郑上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二、比选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于**年8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8月**日
评审地点:(略)
四、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编制周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郝陆卿;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编制周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岳明亮;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编制周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陈孔志;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资格要求。
五、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略)
邮 箱:(略)
地 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