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
2、采购项目名称:(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略) | (略) | **.** | 元 | ||
1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汝阳政采磋商新(**)**号-1 | (略)汝阳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历天内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凡祥,王琰,邵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洛阳市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4、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