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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托管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采购内容 洛宁政采磋商新(**)**号-1 本项目为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托管服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托管机构对学校**余名学生实施管理,管理时间约为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后学生在校时间为准。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略)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街道北朝村村委会院内**号 **,**.**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1 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托管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托管服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托管机构对学校**余名学生实施管理,管理时间约为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后学生在校时间为准。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后学生在校时间为准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王晓莹、陈桧芳、刘朝锋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9,(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宁县长虹初级中学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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