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 2、项目编号:LBGZ[**]**-ZC**;灵教公开(**)**号; HNLY/LB-**-**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
| 5、评审日期:**年9月4日 |
二、中标情况
| 包号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BGZ[**]**-ZC** |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经研究决定,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该项目由学校直接管理经营,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提供经营场所和所有炊事用具,供应商负责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有关用工服务。 | 三(略) | 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紫金国际 ** 楼 ** 室 | **.** (人员月平均工资) | 元 |
| 序号 | 名 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
| 1 | 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学年 |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晋(组长)、张彩、王新志、王毅、张丽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有关规定进行计取。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三(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MA9H**DN1K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略)-(略)
采 购 人: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
联 系 人:黄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郑东)金水东路**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2单元8层**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