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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洛阳市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规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直政采磋商新(**)**号-1本项目为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洛阳市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规程项目。为更好地保护我市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市名城委拟启动《洛阳市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规程》编制工作。洛阳(略)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略)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洛阳市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规程项目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和广磊、麻志周、郭一帆(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6,(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
| 地址:(略)B座洛阳市住建局**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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