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及视频专网卡口接入平台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日
5、评审日期:**年4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一 |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及视频专网卡口接入平台提升改造项目 | (略) | 洛阳市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大数据产业园综合楼四楼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大数据服务器(视频专网) | 超聚变 | **H V6 | 1 | / |
2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隔离网闸(公安网) | 迪普 | ISG**-TS-A | 1 | / |
3 | 大数据基础平台软件(视频专网) | 海康威视 | DS-IS** | 1 | / |
4 | 核心交换机(公安网) | 华为 | S** | 1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马现峰,李宏,王红松,陈小莹,崔凤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收。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项目编号:洛直集采磋商(**)**号。
2.评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 **.**分
4.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
5.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6.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崔先生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