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养子口村三道河桥梁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栾川政采磋商新(**)**号-1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养子口村三道河(略)林州市茶店镇明德路9号**,(略)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养子口村三道河桥梁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日历天单广萍豫(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利晓、哈进新、杨世林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规定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7,(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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