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的委托,对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扩建项目(项目代码:**-**(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扩建项目
1.2、项目编号:偃建招(**)**号
1.3、项目地点:(略)
1.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改造扩建项目,本次改造扩建主要是对偃师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原有2层进行加固后增建2层总计4层,需要在原规划基础上进行调整。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
1.5、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1.6、招标控制价:(略).(略);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1.9、工期:**日历天;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缺陷责任期:**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9月2日;
2.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年9月**日;
3.2、评标地点:(略);
3.3、评标委员会组成:孙清洋(组长)、王基生(业主代表)、张风敏、郑志民、曲晓峰。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4.1、公示时间:**年9月**日至**年9月**日;
4.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4.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
五、中标人信息: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年9月**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春利 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略)**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六、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金额:(略)。
七、中标公告媒体及公示期: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电 话:(略)
**年9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