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略)-**)中标结果公告
(略)(略)的委托,就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略)-**
3、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新(**)**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长春南路与鸾州大道交叉口以西,主要建设钢结构栈道约**m,钢结构构筑物约**㎡,补种部分景观树花卉及管网、消防、电力、景观墙等配套设施。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工期:**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9、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1、公告发布日期:**年9月6日;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及地点:(略),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
2、评标委员会名单:金圣强(组长)、郭兴利、肖翠萍、刘海艳、张正印。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年9月**日-**月8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中标情况: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于**年**月9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信息如下:
中标人:(略)
注册地址:(略)
中标价:(略).(略)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马胜利 、豫(略)**
七、发布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略)
3、监管部门: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