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乡村民宿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栾川政采磋商新(**)**号-1 | 本项目为栾川县公安局乡村民宿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含数据采集系统、业务管控系统、旅游大数据分析系统、存储系统、加密系统。 | (略)(略) | 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栾川县公安局乡村民宿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 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现峰(组长)、徐红杰、原丹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 (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公安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