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SGZ[**]**-ZC**
2.项目名称:卢氏县“十三五”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项目(第二批5条等级路和**座桥)结算审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LSGZ[**]**-ZC** | 卢氏县“十三五”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项目(第二批5条等级路和**座桥)结算审计项目 | 宥安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 哈尔滨市南 岗区康宁三道街**栋6单元7层1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
1 | 卢氏县“十三五”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项目(第二批5条等级路和**座桥)结算审计项目 | 卢氏县“十三五”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项目(第二批5条等级路和**座桥)结算审计项目 | 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略)**时**分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4、评审专家名单:罗建慧(组长)、曹鸽、李泉江(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庞小芬
项目负责人:刘秀莹
证书名称及编号:高级工程师、**
联系方式:(略)
2、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