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竞谈-**-** |
| 2、采购项目名称:国有嵩县陶村林场护林房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嵩县政采谈判新(**)**号-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略)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常村**,(略)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国有嵩县陶村林场护林房提升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余玲玉豫(略)0(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赵艳、杭东升、唐延明(业主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标准。 |
| 收费金额:8,(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项目编号:嵩县政采谈判新(**)**号 LYCH—**—**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嵩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国有嵩县陶村林场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A座**室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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