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清丰县规划一路(人和大道-规划二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丰县规划一路(人和大道-规划二路)建设项目1.2 招标编号:FZJT(略)**
1.3建设地点:(略).4 建设规模及内容:全长**米,红线宽**米,单幅路设计,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宽**米,人行道采用透水砖路面宽各3.5米,道路侧分带绿化宽各1.5米。雨水管材选用管径DN**-DN**约混凝土管长度**米,设计混凝土圆形雨水检查井**座,双平篦雨水口**座;污水管材选用管径DN**的塑料管长度为**米,设计混凝土圆形污水检查井**座,铺设供水管道**米,供水管道采用DN**PE管,地上消火栓4座;照明选用电缆ZR-YJLV**-1KV-**+**配线**米,配管选用碳素螺纹管,设计杆高8米主臂长2米副臂长1.5米的双臂高杆照明灯**套。
1.5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1.6 投资金额:(略)1.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1.8工期:**日历天;
1.9 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年9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有4 家。
三、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经理:丁欣欣 注册编号:豫(略)0(略)
投标报价:(略).(略)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企业业绩1:侯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和义路
合同价格:(略).(略)
开竣工日期:**.**.**-**.**.**
企业业绩2:清丰县兴业路(东昌路-龙乡路)建设项目(二次)
合同价格:(略).** 元
开竣工日期:** 年 1 月 ** 日-** 年 4 月 ** 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经理:史万秋注册编号:豫(略)**
投标报价: (略).(略)
投标工期:** 日历天投标质量:合格
企业业绩1: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泰山路生态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合同价格:(略)元
开竣工日期:**年3月**日-**年9月**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经理:齐振伟注册编号:豫(略)**
投标报价:(略).** 元
投标工期:** 日历天投标质量:合格
企业业绩1: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A1、A2、A9、C2、C4、C5、C6地块等七个地块室外配套工程
合同价格:(略).(略)
开竣工日期:(略)-**年3月**日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略)
五、公示期
(略)至(略)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8.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8.3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略)
发布人:(略)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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