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年新安县五头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四标段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年新安县五头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项目(**-**(略)-**);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新(**)**号
项目代码:**-**(略)-**
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略).(略);其中一标段万亩樱桃园基地产业配套设施道路:(略).(略);四标段王府庄村苗圃产业道路、神堂村通组入户道路、神堂中心村道路改建:(略);五标段独树村通组入户道路、独树村村部道路改建:(略)。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年新安县五头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万亩樱桃园基地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庄村苗圃产业道路、神堂村通组入户道路、神堂中心村道路改建;独树村通组入户道路、独树村村部道路改建。
6、工程地点:(略)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9、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http://luoyang.(略)/),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9月**日
2、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略);
2、评标地点:(略)(新安县);
3、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泳梅、龚小利、范蓉馨、张凤敏。
评标委员会主任:韩新华。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略)至(略)
2、公示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中标情况如下:
(1)中标人:(略)
(2)中标单位地址:(略)
(3)投标报价:(略)
(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5)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6)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魏鹏飞、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豫(略)**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略)。
七、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