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金财磋商采购-**-7
2、采购项目名称:租赁城市管理相关车辆及防汛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8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汴金财磋商采购-**-7 | 租赁**辆皮卡车、5辆防汛皮卡车、2辆**立方的移动泵车及相关防汛设备(移动液压动力站4台、液压大排量水泵6台、防汛橡胶水带**卷) | 开封(略) | 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与魏都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 | (略).**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租赁城市管理相关车辆及防汛设备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格 | 1年 | 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振杰、李美清、池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文件约定,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座**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