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清丰县一高教师办公家具二、文件编号:清采竞谈-**-3
三、预算:(略)四、更正内容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付款方式: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更正为:采购单位收到验收报告三十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
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上发布。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清丰县第一高级中学地址:(略):巩润杰电话:(略):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
发布人: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