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自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安置房建设工程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9月**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1、一标包成交内容:
(1)供应商名称:(略)
(2)地址:(略)
(3)中标金额:(略).(略)
(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终结。
2、二标包成交内容:
(1)供应商名称:洛阳市(略)
(2)地址:(略)
(3)中标金额:(略)
(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终结。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陆拴,孟令舟,付刚,娄本东,付刚,丁桂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标包收费金额:(略)
2标包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