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 |
| 2、采购项目名称:国有洛宁县吕村林场洛宁县马店镇吕村沙圪瘩至沙陀林区营林生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宁政采磋商新(**)**号-1详见采购(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环卫路2号院2幢4-**,**,(略)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国有洛宁县吕村林场洛宁县马店镇吕村沙圪瘩至沙陀林区营林生产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日历天贺美钦豫(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曹春、 吴会勤、周巧玲(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的**%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国有洛宁县吕村林场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1-** 室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