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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H**-**、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5、评审日期:(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共1个包,主要采购内容为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并将“两库”和智审规则嵌入,发挥药品使用、诊疗项目使用事前预警提醒、事中整改的功效,引导医务人员自觉遵守临床诊疗规范和医保管理政策,依法合规、合理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和计费收费。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标准。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质保期。三、成交结果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 | (略)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御溪花苑**幢4单元**室 | **.**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刘予凤(组长)、李元臣、刘冰(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2、收费金额:(略)。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地点:(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 址:(略) 系 人:马女士联系方式:(略)-(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 系 人:代女士联系方式:(略)-(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略)4、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监督部门联系人:(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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